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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级新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2017级新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依据《消防法》《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淄博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根据消防工作的特征,结合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按照“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工作走“群策群防、全员参与”的路线。达到“人人会发现火灾隐患,人人会疏散逃生,人人会扑救初期火灾”的目的,彻底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2017级新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暨消防(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实施时间:2017年11月2日---12月7日

    三、实施地点:西、南、北校区

    四、组织实施:由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学生处、各系(院)协助完成。

    五、培训方式:

    (一)各系(院)从2017级新生中按照25:1的比例选派消防骨干,(每25名学生中选出1人),班干部和学生会干部必须参加,学生干部不足,再选派能力强、责任心大的学生参加,由保卫处消防主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以集中授课、现场操作等方式对消防骨干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发现火灾隐患进行初期灭火、应急疏散逃生、常规消防器材使用操作等理论技能培训,并辅以灭火实战演习。

    (二)消防骨干培训结束后,各系(院)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在指定时间内由消防骨干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可以自行确定(建议利用团课和晚自习时间),但必须做到每个新生班级都要集中开展。

    (三)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结束后,各系(院)组织本部门所有在校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六、培训内容:

    (一)理论知识

    1.火灾危害及案例分析

    2.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3.消防设施的使用

    4.火灾的处置与自救

    5.消防应急疏散的组织和实施

    (二)消防器材使用

    1.灭火器使用技术

    2.消火栓使用技术

    七、培训目标:达到学院师生人人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人人会发现火灾隐患,人人会消除火灾隐患,人人会扑灭初起火灾,人人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人人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消防骨干会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等目的。

    八、预期效果:

    (一)让广大师生知道所处环境内的火灾危险性,提高对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并能自觉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二)让广大师生懂得使用各类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学会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学会使用逃生工具进行逃生自救。

    (三)提高消防素质,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加大对消防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

    九、具体安排:

    (一)消防骨干上报:(10月28日—10月30日)

    各系(院)将参训消防骨干名单于10月30日17时前上报保卫处田国增邮箱。

    (二)消防骨干培训:(11月7日—11月21日)

    为确保培训效果,保卫处组织的消防骨干培训分校区进行。

    1.北校区: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制药与生物工程系、陶瓷琉璃艺术系参训骨干(各部门要指定带队人员)于11月7日下午2:30在北校区一号教学楼1101多媒体教室集合参加集训,并携带U盘用于拷贝课件;理论培训结束后,统一在足球场西侧进行灭火器实战演练;参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请提前与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以便备案。

    2.南校区:会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学院、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动漫艺术系、文化传媒系、旅游管理系的参训骨干(各部门要指定带队人员)于11月14日下午2:30在南校区综合教学楼B207集合参加集训,并携带U盘用于拷贝课件;理论培训结束后,统一在13号学生公寓东侧进行灭火器实战演练;参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请提前与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以便备案。

    3.西校区: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药学系的参训骨干(各部门要指定带队人员)于11月21日下午2:30在西校区报告厅(图书信息楼二楼)集合参加集训,并携带U盘用于拷贝课件;理论培训结束后,统一在体育场北面进行灭火器实战演练;参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请提前与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以便备案。

    (三)系(院)消防知识培训:

    1.组织方式:各系(院)自行组织,时间、地点自行决定(建议利用团课和晚自习时间),但需在12月7日之前完成。

    2.参训人员:本系(院)2017级所有新生。

    3.培训内容由保卫处统一规定,课件和培训视频由保卫处提供。

    4.授课人员:本系(院)消防骨干。

    要求:各系(院)主要负责人重视本次新生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制定专人负责本次培训、演习活动,不走过场,确保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火灾(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1.各系(院)自行开展演习:(11月9日—12月7日)

    2.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结束后,各系(院)自行策划、组织、实施本部门消防(地震)应急疏散演习;演习时间、地点、方式由各系(院)自行决定,但所有演习必须在11月9日至12月7日内完成。

    3.各系(院)要成立演习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演习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系(院)将应急演习预案于演习前1天上报保卫处田国增邮箱,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各系(院)方案情况,安排专人参与指导演习。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消防培训、演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系(院)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部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

    (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各系(院)要成立消防培训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系(院)消防培训工作,学院消防主管部门要对各部门开展的消防培训工作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全力推进我院消防安全工作。

    (三)本次培训活动结束后,将培训、演习情况总结于12月7日前发保卫处田国增内部邮箱(需要发视频、照片的请加QQ: 1030072655)。

    十一、保障工作:

    (一)培训用PPT课件、视频、灭火器、消火栓、水带、水枪、火桶等由保卫处负责提供。

    (二)系(院)培训所需场所、多媒体教室由各系(院)自行解决。

    咨询电话:2348822  内线:68822

     


                     淄博职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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