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校园冬季安全各项工作和迎接市高校工委、市高教办年度安全考核验收工作,经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于11月22日—25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检查方式分为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三个方面。
一、自查:各部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要对本部门工作及管辖区域的消防及设施、用电、用火、用气及危险源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11月21日下班前发保卫处崔朝文邮箱。
自查上报部门:各院(系)、后勤服务管理处、校办产业总公司、教务科研处实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实操基地)、图书馆、基建处、学生处(公寓中心)、鹏基物业、丹田物业、中科物业以上单位有无情况必报,其余部门有情况上报、无情况可不报。
二、抽查与重点检查
1、抽查: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在部门自查与整改的基础上对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及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对所查问题现场督办和追查责任。
2、重点检查: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重要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锅炉房、餐厅、配电室、超市、实习实训场所、实操场地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以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
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