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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次 更新时间:2023-01-02 09:21:35

为做好学校2023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各类事件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原则,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求各院系、保卫处(征兵工作站)、后勤服务管理处、宣传统战部、产业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处)、财务处、教务处实训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校医院、基建处等安全重点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假期安全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严格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寒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2.严查入校人员、车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寒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安全合理安排出行,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要在学生离校前后、寒假结束后学生返校前分别对所属区域内的治安、消防、交通、水电暖、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校园网等各个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检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对重要设施、学生公寓、经营门店、餐厅、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配电室、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做好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备案、做好防范、限期整改。对寒假期间不再动用的教室、报告厅、多媒体、实验(训)室、公寓、餐厅等,相关责任部门要查一处封一处,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水阀,消除隐患。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检查记录,明确安全责任,对本部门暂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上报主管部门帮助解决。鉴于学校实际情况,保卫处计划于2023年1月5日——6日进行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部门要把解决师生切身利益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和焦点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止出现群体性和集体上访事件。网络信息中心、宣传统战部要加强校园网的建设和管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妥善应对、处置各类不当言论和信息。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和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查验制度,做好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治安巡逻,清理整顿假期仍滞留在校内的车辆和校外人员,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五、严格各类值班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值班记录和汇报,确保值班效果;学校保卫处要加大值班巡查力度,物业公司要加强物业管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应对和处置,尽全力减少损失和影响面,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各部门负责同志、各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等,假期间要保持24小时开手机,确保信息畅通。对因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等产生不良后果的,学校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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