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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次 更新时间:2017-02-28 15:12:05

为确保新学期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门安排要求,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实际情况,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7年2月25日至2月27日

二、检查重点部位:

西、南、北校区学生公寓、餐厅、主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超市、锅炉房、供水站、配电室、泵房、消防监控室等安全重点部位。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交通等安全防范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重点部位及基础设施是否进行检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明确等。

2.超市、学生餐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煤气、“三无”大功率电器现象,所出售食品手续是否齐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

3.是否对学生公寓电器设施、床具用品等进行了检查维修,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私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现象。

4.配电室、电梯、锅炉房、浴室等部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设施是否进行了检查维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各建筑的涉电设施是否损坏漏电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6.实验实训室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7.各建筑消防安全通道是否有堵塞、锁闭现象,是否保持畅通。

8.各部门(部位)的消防箱、安全出口标志、安全疏散标志是否正常使用。

9.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各校区消火栓泵、喷淋泵是否能正常启动。

10.各部门(部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四、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各部门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于2月25日至27日12时前进行安全自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自行解决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难以解决的,首先做好防范措施,待联合检查组检查至该部门时向联合检查组报告并查看现场。

(二)联合检查:

校园安全联合检查时间定于2月27日下午14:30时(星期一),参加人员安排如下:

1.西校区:

组织人:王芳

参加人员:学生处、后勤服务管理处、教务处、图书馆、校办产业总公司、各派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保卫处、鹏基、多邦物业公司派2名人员(物业公司为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集合地点:西校区警务室

2.南校区:

组织人:张孝宗

参加人员:学生处、后勤服务管理处、教务处、图书馆、校办产业总公司、各派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保卫处、宏泰物业公司派2名人员(物业公司为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集合地点:南校区警务室

3.北校区:

组织人:崔朝文

参加人员:学生处、后勤服务管理处、教务处、图书馆、校办产业总公司各派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保卫处、丹田物业公司派2名人员(物业公司为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分校区安排好参加检查的人员,于2月27日下午14:30时前分别在西、南、北校区警务室集合,分组检查。

                       淄博职业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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