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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二〇一〇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淄博职业学院办公室文件 淄职院政办字 [ 2011 ] 1号 关于表彰二〇一〇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年,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院教职工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示范校建设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各部门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队伍建设,务实工作、开拓创新,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院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旅游管理系等7个单位为先进集体、赵建锋等130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全面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再创佳绩。全院教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争先创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附: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一、先进集体(7个) 旅游管理系 艺术设计系 电子电气工程系 工商管理系 党办、院办 校办产业总公司 财务处 二、先进个人(130名) 赵建锋、张红梅、闫 那、吴海洲、朱先锋、李道山、吕红钢、毕玉群、李明洋、谭延详、刘玉萍、陈 明、宋元强、张 强、魏镇泰、孟 玲、赵京霞、燕 君、张 敏、张 军、刘万勇、司丽娟、孙 扬、孙丽萍、郑贵庆、刘学良、胡婉莹、彭 芹、刘晓军、耿华伟、许晓冬、周世海、国 亮、吴善东、魏伟家、蒋立清、张建军、张曰慧、王纪凤、康 健、刘 培、朗旭芳、王志刚、王 波、韩克昌、张长江、马海燕、丁永栋、胡清水、陶娜娜、康 健、李福伟、高万林、石玉堂、李家斌、孙术华、范栋梁、牟秀颖、孟 昱、王翔宇、康忠锋 、 史维鑫、 徐家舜 、 张志浩、秦 浩、张 静、陶 凯、张树光、张含平、秦丽莉、解 倩、梁传伟、魏恩宇、田 健、翟海勇、王齐珍时、薛健、史 伟、张 璐、刘汝祎、赵德忠、黄新荣、李 玲、张 艳、郑泉城、孙 鹏、周青振、高晓琛、李 剑、蔡晓莹、曹方军、焦 雯、刘 哲、王 斌、陈 猛、孙红梅、孙云霞、闫 筠、张俊霞、赵海燕、王 淼、刘玉芹、周继重、董 伟、董同宝、徐 宁、张岩伟、罗 进、王 梅、刘 琳、刘珊珊、李 娜、汪淑霞、张排排、陈 东、王 娟、郑娜娜、韩建华、周 梅、梁之军、李兴忠、尹红宝、聂 琨、高金波、周 涛、周 磊、毕玉红、 张华妮、刘庆斌、李艳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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