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早晨6点半,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120条生命葬身火海。熊熊烈火之中,不仅仅是生命的消逝,也是多个家庭生活的破碎和希望的湮灭,更是让整个社会为之阵痛。
面对120条葬身火海的生命,我们痛定思痛:火灾因何而发生,伤亡为何如此惨烈?盘点近年来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每次重大火灾事故都存在无法打开的逃生门,几乎总有一些不能安全逃离的“安全通道”。
●1994年克拉玛依大火,事故造成325人被烧死或窒息而死,132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相关人员没有及时打开所有安全门,疏散场内人员,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2000年洛阳东都商厦大火,造成309人死亡,楼梯安全通道被栅栏封锁,因缺乏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大多数人窒息而死。
●2009年福建长乐市“拉丁酒吧”大火,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酒吧门向内开,火灾发生后,在一片漆黑混乱拥堵中,逃生的门怎么也打不开。
●2012年6月30日,天津蓟县商厦火灾,空调电源线发生短路引发大火,事故致10人死亡、16人受伤,商厦一楼大门被封闭是造成重大伤亡的原因之一。
●2013年5月24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汽修店火灾,过火面积90多平方米,9人死亡。着火的汽修店是违规的集生产、仓储、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没有灭火器材,仅有的逃生通道被锁死。
每个人都会质疑:为什么重大火灾的现场,几乎都存在无法逃生的逃生门,都有并不能安全逃离的安全通道?
答案很简单:将生命视若鸿毛,责任又怎会重如泰山。管理层的安全意识,消防与安监等监管部门的责任,在禁闭的逃生门前似乎荡然无存。安全防范的机制漏洞百出,注定了生命在火险面前支离破碎。
吞噬无辜生命的,不仅仅是大火,更是责任的缺失、监管的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