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级新生户口移交落户工作,根据省公安部门有关政策,现对2022级新生户口移交落户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生已办理户口迁移证的须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交本院系学管部门,由学管人员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各项信息。
二、以院系为单位,编制《2022级新生户口移交登记表》,见附件。由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移交有关户口材料。移交的材料包括:
1.《2022级新生户口移交登记表》
2.《户口迁移证》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移交时间:2022年11月8日前
四、移交地点:保卫处综合科(北校区1号连廊302室)